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且结业考核成绩合格的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为医学献身的精神;
3.具有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毕业时须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及相应学位;
4.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限年龄,往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23:59分截止,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资料的方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形式发送附件至报考单位相对应的报名邮箱,不接受零散材料(报名邮箱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报名日期截止,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2.投递材料(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身份证、《通海县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报名审查表》(附件3,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贴好照片)、《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学历证明(可用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成绩表暂代审核)、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已完成规培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能完成规培的提供在院规培证明(其证明应注明规培起止时间及规培专业方向),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其他材料(如英语四、六级证书、院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自行酌情添加,上述材料请扫描成PDF文档打包发送。
(二)资格审查及人员筛选
由资格审查组审阅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从学历、学业成绩、德才表现、专业特长、实习情况、规培情况及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人员筛选并量化评分,依据量化分值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三)现场考核、面试
招聘考试采取现场考核及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考核。考核对象仅为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毕业医学生、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往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此类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1:5的比例进入现场考核,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此类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考核。由提前招聘领导小组抽取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现场考核,考核内容为综合素质能力评价,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
考核前由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信息及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接到通知的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查(报名时已完成规培的提供规培证原件或规培结业考核合格证明及成绩单,2024年8月31日前能完成规培的提供在院规培证明)。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信息和材料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用人单位(甲方)与报考人员(乙方)双方商定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2.面试。现场考核剩余的岗位(高层次人才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后违约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作为剩余岗位),组织报考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评。按实有剩余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参加现场考核的报考人员按现场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现场考核结束后剩余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设定现场考核、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服务年限最低不得少于5年,具体年限以用人单位签订为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均不计入服务年限)。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其岗位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用人员(递补人员成绩需达到拟聘用分数线,后同),签订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审(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往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提供规培证原件或规培结业考核合格证明及成绩单),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交相关证书进行资格复审的,则就业协议视为无效,空缺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