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计划提前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简介
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事业单位)是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317名,截止2023年9月,实有在职在编职工301名,空编16名。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人,本科学历268人,大专及以下学历3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4人,副高级职称44人,中级职称99人,初级职称107人,其他34人,工勤5人。
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事业单位)是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111名,截止2023年9月,实有在职在编职工89名,空编22名。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人,本科学历69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7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3人,副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38人,初级职称25人,其他15人。
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是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74名,截止2023年9月,实有在职在编职工68名,空编6名。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人,本科学历51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6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0人,副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19人,初级职称17人,未定职称13人,见习4人,工勤4人。
玉溪市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53名,截止2023年9月,实有在职在编职工48名,空编5名。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本科学历39人,大专及以下学历7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人,副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0人,初级职称21人,其他8人,工勤2人,管理1人。
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是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为56名,截止2023年9月,实有在职在编职工54名,空编2名。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0人,本科学历43人,大专及以下学历1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2人,副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31人,其他8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2023年11月7日计算)。
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1.玉溪市江川区人民医院招聘12人。其中临床医学8人(从事外科专业),麻醉学1人,口腔医学1人,中医学1人,医学影像学1人
2.玉溪市江川区中医医院招聘6人。其中中医学4人;中西医结合1人;临床医学1人。
3.玉溪市江川区妇幼保健院招聘3人。其中临床医学2人,麻醉1人。
4.玉溪市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2人。预防医学2人。
5.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招聘2人。临床医学2人。
以上合计25人。
五、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属现役军人、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报名时间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编制内就业协议且未解除协议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和招聘学校或校园招聘会现场提前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招聘学校及网址:昆明医科大学(http://job.kmmc.cn)。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校园招聘、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9:00--12:00
3.报名的地点:昆明医科大学的平政校区知行楼402教室
4.报名所需资料:《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提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小一寸彩照1张、身份证、荣誉表彰及各类获奖证书、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特长、社会实践等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推荐表、成绩表和专业证明需要所在学校盖章方可有效)。报名时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报名。
应聘者按公布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在多个单位同时报名,若有发现将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三)初选
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全面了解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社会实践、兴趣特长、受表彰等情况,并进行初选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测评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综合测评。
(四)综合测评资格确认
初选结束后,适时电话通知进入综合测评资格确认人员。接到通知后,请携带报名时所交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分岗位按初选成绩进行依次递补。
(五)综合测评
由综合测评组结合应聘人员的适应岗位要求、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分值为100分,综合测评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确定拟聘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采用加试的办法,加试考核内容由综合测评组临时决定,以加试成绩高者排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综合测评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