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易门县人民法院委托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易门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聘用制书记员1名。
三、报名范围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以后出生),在法院系统工作的编外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以后出生,并须提供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的法院系统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有效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与报考法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设立人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况的。
(三)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玉溪人才网(www.yxrc.cn)、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易门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上午8:15至11:45,下午14:00至17:30(周六下午及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
报名地址: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樱花路69号
2.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交《易门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A4纸打印并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的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公告,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络公告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6.报名咨询电话:
易门县人民法院:15987079026;
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0877-4977799,15187725421。
(三)资格审核
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易门分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况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需提交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审验后退还本人,收取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公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携带2B铅笔、碳素笔以及橡皮擦,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技能测试
1.岗位技能测试考试主要为电脑文字录入,满分100分。
2.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成绩排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放弃的情形,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差额或等额岗位技能测试。
3.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现场确认技能测试成绩并签字确认。等额岗位技能测试的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待笔试时间结束后电话通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岗位技能测试。